投訴 aps000044
罪名:
1.)研究所討論內含大量非研究內容
2.)對管理員行使權限內管理權作出不實指控
3.)為左右管理員決策而堅持以自身喜好方式進行討論,影響他人閱讀
4.)蓄意引發與討論區以外團體的不和
5.)在研究所公然侮辱其他發文者
6.)發研究的出發點並不是為了分享心得
罪證:
以上觸犯壇規:
1.)嚴禁發表對任何人、物件、組織及事件作出任何形式之刻意攻擊,包括暗示;誹謗;侮辱;恐嚇;欠事實根據。形式指文字;圖像等等。
●輕度處分為警告並強制編輯、鎖上或移走相關文章
▲中度處分為禁止發言七天。
4.)嚴禁發表、發動、或參與任何罵戰。包括向任何發動罵戰人士作出失實、人身攻擊;提出不公平言論令他人不滿;向任何人提出無理投訴、抗議、挑釁或恐嚇;蓄意引發與討論區以外團體的不和。
▲如經勸解無效,相關人士一律處分禁止發言七天。
6.)嚴禁多次發表攻擊性;不雅;無意義文章;或阻礙討論區正常交流進行。壇規將本行為一律歸類為炸版。
▲處分為強制移走相關之文章,並永久禁止發言(不作警告)
唯望對被告作出合理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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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Theta 於 2009-5-11 18:47 編輯 ]